初诊

看诊日与休诊日

医科

○初次于本院就诊者,必须事先预约并备妥介绍信。
初诊时需备妥介绍信并事先预约。
受理时间 初诊 8:30~12:00
(眼科为8:30~10:30)
*初诊患者请提早于预约时间20~30分前到院,办理必要手续。
如透过医疗机构预约:请至窗口(1)办理手续
如由患者亲自预约:请至窗口(3)~(5)办理手续
(休诊日) 星期六、星期日、休假及新年期间(12月29日~1月3日)

事前预约方法(精神科、神经科、复健科除外)

  1. 患者亲自打电话预约:请先备妥介绍信再拨打电话。
    → 专线电话011-706-7733
      受理时间:平日9:00~16:00(15:00后即不受理次日预约)
    ※到院办理预约者,请至1楼医事课 “(2)号”窗口办理。
  2. 通过看诊中的医疗机构(家庭责任医师)预约
    → 请向家庭责任医师咨询。
○初诊患者的诊疗制度,可能因诊疗科别而有不同,请事先确认。
*有些诊疗科即使没有介绍信亦可看诊,但初诊费用必须加收保险外并用疗养制度订定的特别费用,金额如下所示,必须由患者自费(保险未给付),恳请配合。
 医科 :5,500日圆(生产不须课税:5,000日圆)
 牙科:3,300日圆

※2017年4月1日起,制度变更后金额(牙科暂无变动)

精神科、神经科、复健科看诊预约

精神科、神经科请拨打 011-716-1161(代表号)
复健科请拨打 011-704-7010
 

牙科

初诊挂号 本科诊疗为预约制。
8:30~12:00
(小儿科、身心障碍牙科、矫正牙科、预防牙科开放至下午4时)
复诊挂号 本科诊疗为预约制。
请于预约时间之前至门诊报到机办理手续,之后到看诊科别等候区等待叫号。
牙科※如因特殊状况(透过其他医疗机构预约等)必须在下午接受初诊,请向柜台提出谘询咨询。
初次到院预约挂号专线电话
(初诊)011-706-7733
(复诊)各诊疗科(请见收据背面记载)

牙科诊疗科与诊疗室

诊疗室
第一诊疗室(2楼) 预诊室
第二诊疗室(2楼) 小儿、身心障碍牙科
第三诊疗室(3楼) 口腔外科、口腔内科、矫正牙科、牙科放射线科、进食、咽下专门门诊口腔系牙科
先进口腔医疗中心 颞颚关节治疗部门、口腔额面外科、口腔植牙治疗部门
牙科手术中心(3楼) 牙科手术中心
第四诊疗室(4楼) 齿冠修复科、义齿补缀科、高龄者牙科、口腔综合治疗部、审美牙科专科门诊
第五诊疗室(5楼) 牙周‧齿内治疗科、义齿补绷科、预防牙科、口腔综合治疗部、磨牙‧口臭专科门诊
牙科楼层介绍


 
Get Acrobat Reader web logo

ここからサブメニュー

サブメニューここま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