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针
- 本院所执行的所有临床研究,尊重“赫尔辛基宣言”并遵循“以人为本的医学研究伦理规范”。在独立公正的伦理审查委员会严格查核下实施。
- 为了确保研究质量与透明性,以院长领军的临床研究实施管理委员会严格管理本院实施的所有临床研究,以防范不当事件的发生,使之正确执行。
- 建立高质量的临床研究实施体制,以革新性医疗技术的开发支持为目标,致力推动对社会和学术有意义的临床研究。
- 对病人的负担和可预测的风险及利益做整体评估,并顾虑到对病人的损害。
- 事先对病人进行充分说明,并基于病人自由意志的同意下实施临床研究,并遵守个人信息等保护。
- 为支持临床研究而培育专业人才,除本院外,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也会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