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慰问

住院、出院办理流程

预约住院

医师或牙科医师依诊断结果,判断需住院者,始可预约住院。
住出院中心办理住院手续,并领取「入院保证书」和「住院须知」等资料。同时,住出院中心将告知住院当日连络窗口,以及住院应知事项。
 

决定住院日期

住院日决定之后,负责窗口将以电话连络。
请备妥「住院保证书」。
为避免住院期间占用车位,请勿开车前来。
 

住院当天手续

住院当天,请在指定时间之前,至医科1楼门诊大厅住出院中心报到。
办理手续需要「健康保险证」、「住院保证书」、「病人服申请书」、「挂号证」、「内服及使用中药物」等。另外,特殊疾病患者,如持有「公费负担给付证明」,请于报到时出示。若个人物品较多,本院备有运搬推车可供借用。
住院手续请洽住出院中心 电话:001-706-5639
 

住院时需携带物品

请自备盥洗用具、刮胡刀、杯子、筷子、汤匙、毛巾、浴巾、拖鞋、开襟毛衣、内衣裤等个人贴身用品。为防止失窃,请携带最低限度的金钱财物,院内设有自动提款机(邮局银行、道银、北洋银)。本院备有寝具,若使用院内提供病房睡衣(病人服),每日费用为81日圆。
有任何疑问,请向住出院中心询问(电话:011-706-5639)。

因劳动灾害住院者,因保险给付仅针对限定病名,因此,请于办理住院手续时告知缘由。
另外,基本上,交通事故并非保险给付对象,请于办理住院手续时告知。
 

住院中生活起居常规

住院中请导守医师、牙科医师、护理师的指示。
院内不得饮酒、赌博,并禁止一切影响其他患者之行为。
如须外出,必须经由医师或牙科医师允许。
带入院内的电气制品,请自备延长线使用。电视、冰箱、洗衣机、冰块须付费使用。院内超商贩售食品、日用品、内衣裤、名信片、并提供宅配与传真服务。
院内亦设有餐厅、理容、理发室。

住院手环说明

为避免误认等医疗安全考量,住院患者须导守本院规定,配戴「住院手环」。
「住院手环」记录姓名(以片假名标示)、病栋、ID与条码,从住院起入出院止,原则上患者必须将手环配戴于手腕或脚踝。
接受检查、手术、注射时,医护人员必须以「住院手环」确认身份,请配合出示手环。
如有不方便配戴的情况,请告知护理师。
※以电话询问住院患者信息者,本院一概不予回应,恳请理解配合。
 

院内供餐

早餐供餐时间为上午8时,中餐为正午,晚餐为下午6时。
本院可因应症状提供特殊餐食(如流质食品、糖尿病餐点、幼儿食品等)。
另外,本院除一般餐点外,另有指定菜色可供选择,请多加利用。
会客室备有茶水机,24小时皆可使用。
 

看护人员

住院中由看护及护理师照料,不需家属陪伴。如有特殊需求,需先取得医师许可,家属方能留院陪伴。
 

邮件

寄送邮件予患者的地址如下所示。
邮递区号 060 - 8648
地址 札幌市北14条西5丁目
收件者 北海道大学病院 ○○○科护理站转交
邮筒设置于 医科中央诊疗栋1楼提款区旁。
 

探病时间

探病时间如下所示
平日 下午3时~下午8时
周末假日 上午10时~下午8时
探病前需必向护理站提出申请。
探病时请使用会客区,并遵守探病时间限制。
 

特别室相关规定

本院极度尊重患者隐私,为了让患者拥有更舒适的疗养环境,备有下列特别病房,如有需求,请向护理站提出申请。
病房名称 费用差额 设置病栋 主要设置费用
特别病房S 13,200日圆 2楼西侧 复健科、麻醉科
特别病房A 11,000日圆 4~5楼东西侧、7楼西侧、9楼东西侧、10楼东侧、11~12楼东西侧 内科II、消化器内科、循环器内科、血液内科、消化器官外科I、小儿外科、乳房外科、骨科、运动医学科、产科、妇科、眼科、小儿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整形外科、放射治疗科、核子医学科、放射诊断科、牙科
特别病房B 8,800日圆 6楼西侧、8楼东西侧、10楼西侧 内科I、肿瘤内科、消化器外科II、心脏血管、呼吸器官外科、泌尿科、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牙科
特别病房C 5,500日圆 2楼西侧、4~5楼东西侧、6楼西侧、8~9楼东西侧、10楼东侧、11~12楼东西侧 内科II、消化器官内科、心脏血管内科、血液内科、消化器官外科II、骨科、运动医学科、产科、妇科、眼科、小儿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整形外科、泌尿科、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心脏血管科、呼吸器官外科、放射治疗科、核子医学科、放射线诊断科、牙科
 

关于住院费用计算

医科

本院住院费用计算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疾病之症状与治疗内容(依诊断群组分类)为基础,订定每日住院费的『诊断群组合并支付制度(DPC)』,另一种是以单次诊疗行为计算的『分项支付制度』。
  • 诊断群组合并支付制度(DPC)』意指将每天的「住院基本费用、检查、影像诊断、用药、注射、处置、病理诊断」列入「合并评价住院费」计算。(部份除外)。
    「合并评价住院费」加上手术等医师专业技术费和指导管理费,合计金额即为住院医疗费用。
  • 每天的「合并评价住院费」金额,会因疾病、治疗内容和住院日数而有所不同。
    再者,每家医院皆配有一定的权重系数(医疗机构别系数),因此,即使相同疾病与治疗内容,在不同医院采用DPC计价,医疗费用的总额也会有所不同。
    同时,住院诊疗期间若变更疾病名称(依检查结果认定),需回溯至住院首日,以新认定的疾病名称列入诊断群组分类重新计价。如遇跨月份的情况,则于出院月份调整补足或退回差额,敬请谅解与配合。
※有关计费详情,请向医事课住院系(011-706-5653)询问。

关于住院费用计算

牙科

治疗费用概算作业由医事系(牙科)承办。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住出院中心询问。
 

住院费用支付规定

住院诊疗费用为每月份合计,次月12日左右交付请款单,请于月底前支付。若预计在月中出院,请于出院当日前支付费用。
门诊大厅设有自动缴费机,可使用现金或信用卡支付。另外,使用信用卡付款时,若超出刷卡限额的情况,请向发卡银行申请调整金额,即可顺利结帐。
(医科的治疗费用概算作业,由住出院中心办理,牙科则由医事系<牙科>承办。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住出院中心询问。)

有关支付费用咨询,医科请向1楼门诊大厅支付咨询12号窗口洽谈,高额医疗费用咨询由1楼住出院中心承办。咨询时间为平日上午8时30分~下午5时。牙科由牙科诊疗中心2楼支付咨询7号窗口承办,洽谈时间为平日上午8时30分~下午5时。

电话询问

医科 牙科
支付费用咨询 医事课收入系 011-706-5643 医事课收入系(牙科) 011-706-4324
高额医疗费用咨询 住出院中心 011-706-5639
 

出院手续

决定出院后,将由医师、牙科医师或护理师说明相关事宜。另外,若住院中适逢变更保证,请告知本院人员。
住院诊疗费用完成精算后,将由护理师连络,请于1楼自动缴费用支付,可使用信用卡。
预定于周六、周日及休假日出院者,原则上请在出院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缴费程序。若于周末及例假日紧急决定出院,则由门禁时间出入口的行政值班室办理。请于接获护理师通知后,前往行政值班室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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